《草原之星》是北夏国的国歌。
作词:李天成(리 턘쌍,1959~) 作曲:齐少江(재 쇼공,1960~2011)
此国歌为1984年编写。两位作曲家编写出这首歌之后,为广大北夏国国民传唱,达到了全国流行的程度。后经民众的意见,人民代表的推举,国会议员的全票通过,国家采纳了此歌曲,将其代替原国歌成为新的国歌。
在改成国歌的时候,采取了以林辛楷为首的少数民族的意见,将其中的“维多人”改成了“北夏人”。
歌词[]
维多语 | 圣鲁日罗马字转写 | 中文翻译 |
空中 小람星 挂니링 永远산耀리 草野라星 |
Sianglin sinlam sae khuaeni ling kamlo la siang im phelang pamiling Sae ke phelang ya kumpam thansan ni ya adji thangki ling
Wingwaen san saeli kamlo la sae ya miokhtali la kounna phongchae Phelang sae la mou la Pikhhae lang yau auvadham lioph im mat kyaui hitte |
空中挂着一颗小星 在草原上发着光 虽然星不够明亮 还是不舍的坚持 永远闪耀吧,草原之星 你的风采是不灭的 星一样的北夏人啊 在康庄大道上昂首阔步吧 |
国歌政策[]
- 北夏国允许国民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演奏演唱国歌,前提是不修改原歌词曲调
- 国歌不允许收录进任何专辑
- 如果歌手原创歌曲需要借用国歌的曲调或歌词,需要将所创作歌曲提交文化省审查。